清代翎管谁制作?
清代官奴仆的服饰制度,在制度规定中,有着极为详细的条规和细密的规定,官署里的奴仆必须按照身份地位严格穿着相应的服装,不准随便越级穿着,否则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责罚。
官员奴仆的服饰用料由官府发放,一般不能买卖交换,更不能偷工减料,官员的奴仆服饰的制作,必须经过层层呈报核准之后才能制作,制作完成后,还必须在官员奴仆服饰制作处的“档子”上注明制作的官衔身份。
这种管理制度是相当严格的,尤其是奴仆服饰的等级标志,更为严格。一般一品官以下的奴仆服饰,一律都要缝上红结和蓝结两种标志。从服饰上缝上的结的多少和颜色的深浅,就可以判断其主人的身份和地位。
清代官员奴仆的等级标志主要有红结和蓝结。红结和蓝结的结子多少,以及红结和蓝结的大小颜色,都是严格控制的,稍有越规,就会受到处罚。
据史料记载,同治年间江宁织造府的一位奴仆,因为所穿衣服没有使用红色,只使用蓝色,便受到责罚。
清代的官员,还规定不能随意穿官服的家奴和婢女,不得穿红、紫色衣饰和戴花、翠之类。
奴仆的级别等级的高低,按照所穿服饰上的结子颜色和结子数量的多少来区别,一般红结子颜色越深,结子越细,说明奴仆身份地位越高。蓝结亦如是,结子越大,说明奴仆的地位越低。
清代规定家奴的级别,除了按照服饰上有无佩戴红结、蓝结来区分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区分办法。如官员的奴仆和婢女不得戴钿花,奴仆的级别按照顶戴来区分,顶戴着红缨顶、蓝翎的为主子守陵,顶戴着蓝缨顶、红翎的为武职人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