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年收回第一套人民币?
1955年3月1日开始,人民银行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该币种前身为人民币,但自1950年起停止流通),同时发行了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制度。 由于第一套人民币在印制工艺上质量不高,而且有“解放区”的痕迹,所以1947年至1948年间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在流通过程中被大量假币所代替,到1952年时已经基本停止使用。 为了统一货币和恢复法定地位,国家发行了第二套人民币,这套人民币采用了当时国际上通行的横排胶印印刷技术,提高了防伪能力。
不过,受到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第二套人民币的印制技术和工具相对落后,纸张主要是使用进口钞票纸,油墨采用人工着色,有些券别还使用了无磁性墨、红蓝铅笔补充编号等等。这些制作条件上的局限,使得第二套人民币被伪造的难度较低,给伪钞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据公安部的统计,从1955年到1964年,全国共查获各类伪钞案件1.5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万余人,缴获各种伪钞32亿元,其中第二套人民币共计12亿元,第三套人民币共计20亿元; 而同期,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也增长了53倍,达到了321亿元。 在诸多伪钞案件中,尤以1956年的天津案、1957年的上海案影响巨大。 天津案中,犯罪分子先后制造了5套仿真度很高的伪钞版样,印制了面值500元的伪钞约2000万元,并采用挖补、涂改等手法对真钞进行改造,冒充新钞投入流通领域; 而在上海案中,犯罪分子则利用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将原本票面尺寸比较合理的第二套人民币五元券进行裁切,改成与原票一样大小,然后粘贴原票上端,再揭下旧票下端的印迹,造成票面尺寸与真实钞票一致的伪钞。
根据公安部提供的数字,仅这两起大案,就制造了价值逾亿元的伪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