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布票是哪年不用的?
1958年至1962年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全国的物价出现了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为了稳定商品市场,抑制物价上升,1963年起国家开始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人民币储蓄券”;同时从1964年开始,停止发放各类救济粮、减价粮,不再印发各种生产补助费和生活费用补贴票证(简称“支边票”);并决定,各地财政在安排明年(1964年)预算时,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节约一切可以节约的资金和物资,保证把有限的资金和物资优先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增长。1963年国家财政收入只有72亿元,而到1965年就达到了247亿元,比1963年增长了30%。
随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全国各行各业都开始了大建设,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逐步得到提高。但是,国家财政支出增长过快也是导致通货膨胀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国务院于1965年1月发布《关于控制货币开支和物价上涨的决定》,规定今后国家的财政支出,必须实行总额计划和单项目计划制度,并对各种商品的定价,提出了具体的规定。
随着经济的恢复发展,中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受到国际环境和历史条件的限制,我国当时缺乏解决相对富裕后社会问题的经验,致使通货膨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直到改革开放后的今天,我们才有了相对完善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才能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有效治理通货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