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是民国哪一年?
195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年,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第三年(前两年是1949和1650),同时这一年还是抗美援朝的胜利之年,所以这一年应当是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但是,由于国民党的腐败无能,在抗战胜利后丢失了国内大部分势力范围,以至于其在西南、西北、华南的统治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1953年的国民党实际上已经无力统治中国全境。
另一方面,1953年时,国共两党还没有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因此也不存在所谓的和平建国之说。而且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政治协商”的可能性。 同时需要提到的是,在1948年底到1949年初,国民党曾有过一次大规模迁台计划(即所谓的“台湾迁移案”),但是由于国民党军队的连续失败,这一计划不得不暂时搁置起来。
直到1953年春,国民党才完成撤往台湾的全部准备工作,并陆续将军事机构和大批文臣武将迁往台湾岛。1953年正是国民党的动荡之年,这一年发生了三件事:政府南迁、朝鲜战争和美国侵略台湾(发动了所谓“金门炮战”)。第一件是内部动荡,第二件是外部威胁,第三件则是内部与外部的结合,即国民党当局为了巩固自身在台湾的统治而颁布《戒严令》。 1953年全年,国民党都在为巩固自身地位而四处奔走,例如继续“剿共”,制造所谓“共产党入侵台湾”的新闻,以打击共产党的形象;又如积极发展经济,扩大财政税收来源,以满足军费开支及政权维持的需要。
当然,这些活动都是在美国的庇护下进行的。没有美国的支持,国民党是无法在台湾长期独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