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券有收藏的价值么?
奖券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具有很高的纪念价值和史料价值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彩票的销量持续走低;而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的强大影响力,使得手机购彩成为潮流,既方便了购彩者,同时也为彩票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不论形式如何改变,彩票的本质不会改变,即“以奖赏的形式发行并销售彩票”。从本质上来说,任何时期发行的彩票都具有同样的价值。
然而,在现实中人们总是习惯于用“时代标签”来区分不同时期的彩票,甚至直接给某一时期的彩票赋予特殊的价值。这种现象在近代中国尤为明显。例如,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困难,1950年至1952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处于“赤字状态”,于是国家决定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同时以折实公债为基础设计了一款彩票——“新中华彩票”(又称“人民胜利彩票”),用于筹集资金。这种彩票分2元、5元、10元三种面值,分别对应3%、6%与10%的利率,期限分别为半年、一年或三年,到期付息,本息合计分别为2.3元、5.3元与11元。当时,一元钱大约可以买100枚硬币或者1磅砂糖。
这款彩票在当时可谓是“物超所值”,因此一经发售立即受到群众热烈拥护。各地纷纷排队购买,甚至发生拥挤踩踏事件。然而好景不长,进入1953年后,国内经济形势发生逆转,公债发行遇到困难,于是有关部门决定对已经发行的公债不予兑现,继续按定期存款方式持有至期,同时停止新公债的发行。这样一来,当初的“彩票”就变成了“奖券”。不过,由于其票面金额较小,所以大多数人的印象中仍将其视作“彩票”。
需要提到的是,尽管自1953年起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开发行彩票,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会发行加印的彩票,如1978年天津轧钢机厂举行技术改造捐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就加印了一批“祝贺天津市轧钢设备更新换代胜利完成”的奖券。此类奖券极为少见,目前在国内已很难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