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是珠宝还是玉石?
首先,从广义上讲,所有人类制作的,作为饰品的石头都是首饰。 “玉”这个范畴包括的所有名词,都可以做首饰,当然也包括“石”做的装饰品。所以有和氏璧、有翠玉冠等。 (和氏璧) (翠玉冠) 但是这些“玉器”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原材料本身价值很高,而且经过了人工加工,其艺术价值也会比较可观。但是,如果把它做成一个装饰品,作为一般等价物来使用,它的经济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人们会认为它“不值得”。比如一块料子非常精美的和田籽玉,可能值5万块钱,如果是山流水或戈壁玉可能只值2万。但如果把它做成一件装饰品,那么价值就只有几千元了。
为什么?因为作为一般的等价交换物,它的“货币属性”远大于它的“商品属性”,于是人们就把目光投向了那些天然形成并且没有经过任何人为加工的原石,也就是“矿石”。因为这些原石除了作为一般等价物外,它的实际功能基本为0,既不能作为食物的原材料,也不能充当燃料或者工业原料等等。人们把这种只能用作首饰的原石统一归到“宝石”类。 于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宝石”,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就是指那些可以制作成首饰,而又没有天然形成的人为加工程度的矿石。
不过,大家虽然都承认“宝石”的概念,但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人们对“宝石”的定义是有差异的。比如在古代,人们把能够作为首饰的材料统称为“宝”。《汉书·贡禹传》就有记载“家富黄金千斤,珠宝数万”。这说的就是汉代有位叫贡禹的官员家里很富有,光黄金就上千斤,珍珠玛瑙就数万件。这里的黄金、珍珠、玛瑙都属于“宝”的范畴。
随着时代更迭,人们逐渐习惯用“宝石”代替“珠玉”。因此现在法律上对“宝石”的定义也发生了改变,仅指“自然产生且具有一定美观特性的矿物单晶体”。对于其中“矿物”“天然”“晶体”三个关键词需要稍作解释。
这里说的“矿物”是指自然界中的矿物,它与“岩石”的区别在于自然状态的不同,前者指天然单质矿物,后者则指天然含矿物杂质较多的集合体。 这里说的“天然”是指未经人工加工而成,与“人造”相对。
最后说一下“晶体”的概念。这里讲的“晶体”是与“非晶体”相对。所谓的“非晶体”又叫做“玻璃态物质”,这类材料在物理性质上没有任何规则性,即切面上不存在晶界。而我们常说的“宝石”大多都为“晶体”。但也有例外,比如水晶就是由无色透明的石英晶体制成,属于“晶体”,而橄榄石的主要成分是镁铁氧化物,它是属“玻璃态物质”的非晶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