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之乡有哪些地方?
2013年7月1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同意在山西省晋中市祁县设立“中国书法之乡”称号。 2014年5月,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被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命名为“中国书法之乡(区)”。 2015年5月8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被中国书法家协会命名授牌,成为全国第一个“中国书法名城(区)”。 2016年1月,江苏省徐州市沛县被中国书法家协会授予“中国书法名城”荣誉称号。
2016年12月,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被中国书法家协会授予“中国书法名城(县)”荣誉称号。 2018年2月,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被中国书法家协会命名为“中国书法之乡”。
2018年11月,天津市南开区被中国书法家协会命名为“中国书法之乡”;同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被中国书协命名表彰为“中国书法名区”。 2018年11月,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被中国书协命名为“中国书法之乡”。
2、省级书法之乡 2009年5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被湖南省文联确认为“湖南书画艺术之乡”——即所谓的“省级书法之乡”。
2012年2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获得“广东省书法之乡”称号并揭牌。 2012年3月,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被浙江省文联命名为“浙江书法之乡”。 2014年8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被黑龙江省文化厅授予“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被黑龙江省文联命名为“黑龙江书法之乡”。 2017年12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被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命名为“河北省书法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