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发行肉票?
1948年,国统区物价飞涨,经济崩溃。国民政府为了挽救濒临崩溃的财政金融体系,于8月颁布《增发货币令》,自10月起,滥发纸币7亿美元(相当于现在的59.5万亿元人民币)。由于这些钞票没有任何价值支撑,仅凭政府的信用注入市场,迅速贬值,造成“一千块钱法币还买不了一斤米”的恶劣局面。为挽回货币信誉,国民政府颁布命令,限定法币对黄金、白银的外汇汇率;同时,将国库中的162万公斤金储备全部投入市场,向各大银行兑换美金,以支撑法币的币值。然而,这些措施收效甚微,到1949年初,法币已贬值至原来的千分之一以下。
面对溃败的局面,国民政府不得不于1949年4月实行所谓的“银元改革”,宣布禁用银本位货币,改用外汇本位制度,并扩大财政开支,发行人民券(即后来的人民币),收兑金银币和外汇。 新发行的人民券最初与美元挂钩:1美元=350人民券 虽然初期采用固定汇率,但这种固定汇率是不合理的。因为当时国内经济的实际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民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急剧恶化。为了缓解财政困难,国民政府于1949年10月宣布放弃金本位制,不再承认以前订下的外币汇率,而是采取所谓“以进口价值定汇率”的方法来规定人民币的对外汇率——即每美元折合6.469元人民币。
这一举措使人民券的币值再次大幅度跌落,从1美元兑350元猛跌至1美元兑6.469元,等于贬了一半左右。
此时,中国人民银行的库存现金只有2亿元,而发行的债券和人民币高达2000多亿元。在人民手中既没有真金白银,也没有外币作为储备的情况下,为了保持人民币信用,除了继续发行人民币之外别无他法。于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大楼里,在印钞机轰鸣声中,一种全新的纸币——印有毛泽东主席头像和“中国人民银行”“壹圆”“伍圆”等字样的人名币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