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清代宝泉局在哪里?

毕含祺毕含祺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宝泉局是清朝初期所设立的钱币铸局之一,清朝建立之初,沿袭明朝,在全国各地设钱局铸造制钱。清代前期共设13处钱局。由于地方铸造钱币质量不一,为统一清初钱制,在康熙十年(1671年)设宝泉局、宝源局于京师,铸币全由京局制造,停铸外局钱。宝泉局和宝源局成为清代的中央机构,在铸造币权上形成外重内轻的形势,与明代的币制特点正相反。清代的钱文由“宝泉”至“宝云”,13处钱局,恰为“十三经”之数,其中的“仪”、“书”二字为避清高宗弘历御名讳而改。

光绪九年(1883年)起,先后批准各省设立局厂仿铸机器铜元,各省大量仿铸,铜元大为普及。因此除京局外,各省先后铸钱已逾30局。清末各省先后以“宝”字作为钱币上的地名,如宝苏、宝湘、宝鄂等,其含意仍为表示此钱是天子所有,具有王者风范。其制钱文沿用明朝形式为通宝宝泉局背满文宝泉。宝泉局在清代历经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6朝,前后铸期历193年。

在民国年间,山东省境内曾出土过1枚清代乾隆通宝钱,“泉”字左下部铸作一“山”字,其他文字铸作正常。这枚钱币,按其文字风格看,仍属乾隆前期之作。其当铸作“宝泉”局钱币,该枚钱币的铸地在当时应属山东省境内,是山东地区所独有的一种清代钱币,也应视为清代山东地区流通钱币中的重要品种之一。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