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铜钱都有什么局?
清代的铸币局一般被称作“某局”,这“局”字本是宋代的行政划分,和“省”是一样级别的单位。但是,铜钱的局与省的对应关系并不是按照清代的省区划来配置的。
清代铸币局有:
同、福、宁、东、陕、宽、桂、川、云、滇、黔、肃、伊、川、阳、襄、原、蓟、昌、河、宁、德、济、临、东、光、宣、宁、丰、苏、淮、西、武、叙、绵、保、黔、浙、湖、广、台、陕、川、钦、赣、川、陕、甘、闽、陕、新、宁、桂、西、云、源、津、库、黑、乌,共四十局。各局之间没有明确的分界线。
根据记载,清代铜钱的铸造情况如下:
顺治年间,京局铸制了顺冶通宝钱。
康熙年间,北京铸币局铸制了康熙通宝钱和康熙制钱。
乾隆、嘉庆、道光年间,京师铸币局铸制了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宝泉、宝源等局,以及咸丰年间的宝福等局。
光绪年间,京师铸币局铸制的制钱是光绪通宝。
乾隆以后,山东、湖南、浙江、江西、江苏等省都相继出现了铸币机构,分别铸制了本省钱(山东、湖南除外)。
道光年间,湖北铸币厅铸制了部颁式大钱。
其他各省所铸制的制钱,都是依照户部所订统一规定的模样铸造的。
清代乾隆、咸丰、道光等年期的局名,大多是以省名、地名和当时皇帝名义中的第一个字相配合,作为铸币局名称的。
道光以前的局名,大多数是以省名、地名中的字来命名的。
清代铸币局名,有直隶省、广东省、广西省、四川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福建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苏省、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江苏省、奉天时、直隶州、北京、天津、奉天、奉天省、四川省、甘肃省、新疆省。
其中奉天局分为满文省和满文局、宝川局、宝东局、新疆省局、新疆省宝迪、新疆局,新疆省的局名不遵循中国一般的取名原则。
清代铜币局的铸币形式,以圆钱形式为主的省份有直隶省、江苏省、甘肃省、奉天省、奉天省、直隶州、奉天局。
以方孔钱形式为主的省份有:福建、四川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浙江、江西、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