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汇丰银行行长是谁?
在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中国民间曾盛传一句话,“民国五年不比当初,张作霖有陆海空,孙文有钱孙夫人在,陆克文有笔会拉班”。这里提到的“陆克文”,不是指末代皇帝溥仪的叔父荣源亲王。这个“陆克文”不是别人,而是大陆银行总经理陆梦熊的哥哥、英籍华人陆桂山。
“彼时中国的工商业界,以有外资经营为之背书,信用便捷,生意较为容易做成。而他们的存在,尤使外国商行在中国获利丰,愿冒险一试。他们之存在且成功,更助长一般跨国公司之势。”在《跨国公司在华早期发展阶段的特点》一文中,潘英凯这样剖析外商银行在华早期发展原因。
以汇丰银行为例,据统计,它是继花旗银行之后第2个在华设立分行最多的外国银行,1865—1911年在上海共设立10家分行,同时向香港和广州两处拓展。到1922年,它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已达63个。张春生所著的《近代天津外汇市场》中说道:“(1921—1931年)这10年,是外资银行争相在华开设分行的一个高峰。”这些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发展,成为他们进一步进入国内市场,发展对华贸易和赚取在中国利润的避风港。
外国银行除了放款和吸收存款外,还积极充当中外商人的金融中介,运用票据承兑和贴现以及汇兑业务为商人融资。他们不仅担任外资在中国设立的企业的财会和业务顾问,还大量办理中国近代经济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信托业务。以汇丰银行为例,早在1906—1907年度,它就担任了中国铁路企业的银行信托人,后又有汉冶萍矿务信托、中国贸易信托、中国铁路信托等。中国的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借助外资银行势力拓展了中国市场经济早期发展阶段的空间。
而且,外国银行在从事放贷业务时,往往要求贷出资金的单位按照他们的要求购买一定数额的存单。这种存单是一种债券,利息高于中国的金融债券,而且买存单必须限定用途,不准在流通界循环,只能付给与外国银行有信用关系的中国人。这对于增强中国人的金融观念和信用观念,促进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都起了一定的作用。
外国银行还促进了中国银行系统的产生。“外国银行除了积极发展对中国的贷款业务外,还力求对中国的地方性银行及中国人开办的银行施加影响,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这种间接控制中国金融的做法,逐步形成了中国近代的银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