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五现在多少岁?
1946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同时庆祝抗战胜利和公历新年,国民政府于同年元旦宣布将公元纪年法和旧历元旦一起使用,以1935年的夏历正月初一为公历1946年的元旦(即公元1946年的第一天),而把以前每年的农历正月初一依次调整为公元的1月2日、1月3日等,但公历仍称为“元旦”或“新年”,因此这种改元方式被称为“隔年改元”。 据此,1935年到1945年期间,没有“民国三十四年”或“公元34年”的说法;在1946年到1949年间,也没有“民国三十五年”或“公元35年”的称呼。
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采用公元纪年法,“元旦”就是公历1月1日,此后再无“新年”和“正月”一说——农历一年之中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是“春节”,农历新年的前一个星期正是“元旦”! 于是,“民國三十四年”就成了一个不可能存在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