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是民国哪一年?
1946年,民国三十三年。 民国元年是公元1912年,民国三十三年的公历是1946年。 中华民国简称“民国”。1912年至1928年间,北洋政府(1912—1928)和南京国民政府(1927—1949)使用“民国”名称;1947年起,南京国民政府改称“中华民国政府”,其所在地南京被称为“民国首都”或“首都金陵”,而北京则被称为“北平”。 “国”即国家、王朝的意思,“民”就是人民、国民。“民生”、“民主”的“民”就是这个意思。作为现代国家的名称,它属于汉语词汇中现代新词。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的近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增强。 这个词汇出现在中日甲午战争以后,1895年康有为向光绪帝上书,说“愿中国如日本明治天皇有维新之命,改国号为‘民国’……”(《康南海自编年谱》)。他提出用新的年号来象征一个新的社会和时代的开始,以鼓舞人民的士气和信心。他的这一建议得到光绪帝的重视,于是下诏宣布改为“民国元年”。
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中说:“中华民国之主权,全属人民。”“人民”也指国内居民,包括汉族、蒙古族、满族等十几个民族,所以也叫“国民”,“国民革命”的“国民”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