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7元年是多少公元?
这是老蒋的伪钞,即法币。
民国二十七年即公元1938年(民国的纪年方法跟我国清朝一样以干支来记年,甲子二年、乙丑三年等以此类推)。
抗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迁都重庆,当时的国民政府其实已经没有货币发行权了,因为中央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和中国商业银行这些中央系银行手里的外汇储备都被日军抢光了,没外汇发行纸币当然不行了。这时候为了支持抗战财政必须扩征税收,同时为了刺激经济、稳定民心、维持政权,国民政府不得不授权给地方势力如西南流通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川陕鄂豫边区银行等发钞权。所以这时期出现了很多非中央银行的“银行”、非中央系银行的钞票,如云南人民银行、甘肃人民银行、陕西省银行等等发行的钞票,还有各省的银钱票,不过因为这些钞票不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印制的,质量很差,很快便大量贬值甚至不能兑换。
而国民党政府发行的钞票虽然质量比各地的小银行要好一些,但是法币在抗战期间却是永远贬值的,到抗战结束时已经不值一文。原因是战争时期财政支出巨大,而收入却主要来源于田赋和烟土(鸦片),这两种收入来源都非常不稳定且有限,而当时国民政府的预算中仅有五成能到位,其余都需要向民间借款或透支,这样就会导致财政支出的钱越多,法币发行的数量就越多,而法币发行多了又会导致通货膨胀,因此说这种通货膨胀是财政透支造成的根本原因。另外,日本偷袭珍珠港后美国对日宣战,随后开禁对华贷款,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贡献,但也间接导致了之后的通货膨胀——战后国民政府接收了日本人留下的各种产业,大量的资金流向市场,导致需求猛增,物价飞涨。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币成为唯一合法货币并被定为通货,从此结束了民国时代那堆乱八七糟的钞友们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