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0万法币多少人民币?
1947年,战后美国对国民政府的援助开始减少,国民党政府为了获得支持,决定发行新货币--金圆券。当时设定每金圆券兑换法币10亿;同时规定金圆券以黄金储备作为后盾,并限定汇率,不准波动。1948年5月,发行面值5元的金圆券(此时一枚银元兑换4.63元),1948年12月又发行了5角和5分面值的金圆券。随着军事上溃败的加剧,财政上的崩溃也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为了应付军费和救济费,1948年12月23日,上海物价大涨,一天之间米价上升至140万元/吨,鸡蛋价格上涨至600元/箱(20个),12月底升到最高点,之后才逐步回落。
在此期间,政府为鼓励生产、稳定通货所颁布的各项措施如增发钞票、征收物资税等却反而使情况更糟。到1949年4月,上海一吨大米已经涨到14亿元,而当时的一块银元仅能买到四斤大米。为了应对狂涨的物价,老百姓想出了各种办法,有的把金圆券拿到典当铺换成现洋,然后再去购买物品;有人把家里的银器拿出来打制假钞,再把真钞买进来换外汇。
由于财政部的滥发钞票和无度开支,导致金圆券贬值,物价飞涨。到1949年1月,一吨大米已经涨到26亿元 。 面对这种疯狂的通货膨胀,普通民众的生活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1949年初,上海的治安部队一个营的装备需要10亿元,而当时一个美制轰炸机队的装备费用只有7500万元左右。为了凑足装备一个营的费用,不得不将价值2亿多元的财产变卖抵充。
1948年底,国民党政府大量印发钞票,造成流通的钞票增加一倍。1949年1月,南京政府又颁布临时法令,允许银行超额提存准备金,以便发放更多的贷款。在此情况下,钞票发行量继续猛增。据统计,从1947年到1949年10月期间,法币发行额约在50万亿元左右。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时,全国流通的法币尚有40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