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能鉴定人民币吗?
作为央行工作人员可以解答这个问题,首先 ,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包括:营业部、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含自治区首府)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各县城支行;其中,营业部负责处理全国现金发行和调拨业务以及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营业管理部则负责处理北京地区的上述业务。至于你说的鉴定人民币,则是由银行营业网点负责办理。
第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也就是说,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使用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义务,而任何国家机关、单位或者个人都无权拒绝接收人民币。
但是,该法同时规定,外汇管理属于海关、边防等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也就是说,如果他人向你以物易物,你不同意用人民币而要求对方用外币,那么这是不行的,应该由海关等机关进行管辖和处理。 第三,如果你手里的人民币真有人造假,你可以向央行投诉,由央行对该假币予以没收并责令责任人加以惩处。
第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的规定,如故意毁损人民币或恶意持有伪造的人民币,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人民币防伪制假的有关设备和用品,亦应列入禁止出入境物品之列,偷运入境者,可处以拘留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国的货币防伪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2015年,我国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具有安全性高、防伪能力强的特点,对于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