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的教师节是什么时间?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根据全国政协的决定,将每年6月定为中国中学生教师节(1939年的民国政府曾规定每年的6月6日为教师节)。但这一天并不是专门为教师设立的节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12月,首次正式确定每年6月1日为新中国自己的教师节。1951年,中国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请中国政府批准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荣誉奖章条例》,以颁发“人民教师”奖章的方式,作为庆祝教师节的组成部分。
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确定了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而1985年9月10日正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教师节。 1987年和1989年,教育部曾经两次印发通知,决定撤销1985年成立的“中国教师节委员会”;同时,因为9月10日的阴历为七月十二,不便记忆,所以从1994年起把教师节定位在每年的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