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翡翠代表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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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饰翠为礼 佩戴首饰,在人类文明史上已有了相当久远的历史。在我国现存最早的典籍《周礼》中就有关于“五刑”的记载,所谓“五刑”即切指甲、割掉鼻子、刻字、黥(刺脸)、阉割。在这五种刑罚中,除了前两种外,其他三种都有涉“饰”之嫌;而《周礼·春官宗伯》中所载“冕服十有二章”中的许多纹饰也都被考古学者发现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人类头骨上。虽然这些饰物的功能可能更多在于美化而非装饰(因为被刺者往往是女囚),但无论如何,这些文献和出土文物的资料均表明,至少在商周时代,国人已有佩玉戴饰的习惯。

到了秦汉时期,玉作为贵族和官僚阶级佩饰的作用更加明显。如西汉王朝规定的24班勋官制度中,不同等级的官员所配带的玉饰规格均有严格的要求:三公(丞相、太尉、司徒)用珪;九卿(司空、司徒、大鸿胪等)用璧;万户侯用瑗;五百户侯用琮;二百户候用璞。如果违反这一规定,就要受刑。如汉武帝时御史大夫张汤因犯“佩玦非法”之罪,就被削去爵位,判处死刑。又如东汉权臣梁冀其母专门为了他制作了一枚特大的“金印紫绶”(后被梁冀自己加封为“汉三公正卿”),以显示自己的特殊身份。至于一般士族男子则多戴簪(用来插定冠帽)、钗(用来梳妆或固定发式)。至宋代,一般男子多不佩戴簪、钗,而是改用发饰——将头发分成几缕,每缕再盘成辫子状,然后用绦带在脑后系成发结,称“髻”(如李白的“绣衣结髻”);或将头发全部束起来扎成一个紧实的马尾辫,再用绦带在脑门中央系一个活结,称“鬟”(如王昌龄的诗句“黛眉梳懒鬟”);亦有人将头发分成若干部分,每一部分分别用绦带系成两个对称的发辫,然后再梳拢到一起,用发饰压住,以免散乱(如杜牧的诗句“鬓发各凋零”)

2,寓翠于表 在我国古代,人们不仅通过服饰的样式、材质、色彩来表示尊卑、贵贱之分,同时也借助于一些特殊的配饰(包括珠翠)表达自己的志向与情怀,此类案例在历史书中可谓不胜枚举。 如《后汉书·独行传》中记载,王良由于家境贫穷,无钱置办干粮,就采挖野薯充饥,结果被太守吴佑看出破绽,责问他为何食不兼肉。王良回答说,家中既有九十高龄的老母亲需要供养,又有一身高寿的祖母,故不忍心抛弃双亲,独自去享受美味佳肴。吴佑听他说得有理,就命人取来粮食送到他家,同时又赏赐给他一枚银饼。王良回家后就把银饼交给老母亲观赏,并说这是儿子从远方带来的礼物。老人接过银饼抚摸不已,然后对王良说道:儿啊!我听说做官的人往往有阴德在上,如今你的福气就到了,赶快去向郡太守谢恩吧! 原来,这王良采挖野薯时被当地人误以为是盗贼,于是就被捆了起来送到郡府。在审讯的过程中,王良始终坚贞不屈,否认自己的所作所为,以致手脚均被打脱了关节(可见酷吏之狠毒)。正在此时,太守的女儿偷偷将一块绣有“寿”字的锦帕塞给了他。王良见此,遂把这块锦帕含在口中,以示自己对郡府并无怨恨之心。后来,郡太守亲自为他松了绑,并请他去府衙宴饮,酒酣耳热之际,王良看到案上放着一枚印章,便借题发挥,吟诗一首相赠:“高堂未央晓日晖,慈亲欢侍鬓毛衰。还因孝感动天地,更由仁政长芳菲。丹诚缕缕添新瑞,白首斑斑降紫微。誓令金兰生桂子,早培兰芷树光辉。”这首诗的寓意既清楚又有内涵,太守听后大为赞叹,遂将这枚印章送给了他。 后来,王良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太守女儿的真情,终于事业爱情双丰收。这恐怕也算是古代“以翠喻志”的一个佳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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