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明清翡翠?
“明”指明代,大约1368—1644年之间 ; “清”则是指清代,约自1644年至1911年间。这两个朝代处于中国古代社会的正统时期,统治者尊崇儒家文化,社会较为稳定,经济繁荣,文化艺术取得很大的发展,并达到中国古代的鼎盛阶段(汉唐之后又一盛世)。人们常常把这一时期的玉器统称“明清玉”或“明清玉器”。 但实际上,明代的玉器并不逊色于清代,只是风格迥异罢了。
《古玉考》记载:“玉之为器,莫良于龙,惟明世以龙为尊。”说的就是明代玉器的风格——龙形玉器很多。
明代玉器中玉璧和玉圭等礼仪器物的制作严格遵循周礼规定,而玉琮、玉璋等礼器除小部分作祭祀之用外,大部分作为赏赐王公大臣的佩饰。
明代初期制作的许多玉器依然带有元代遗风,例如玉山子在元末已有出现,到明代愈加普遍,除了承袭前代的山水人物题材之外,还增加了仙山楼阁与花鸟草虫等题材;此外还有圆雕动物及人物造像等等。
如果说明初的玉器过于粗犷古朴,那么到了明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审美情趣发生了较大变化,玉器开始向精致细腻的风格过渡。
从工艺上看,此时玉器和以前相比更加精致,加工也更讲究,出现了所谓的“双面工”和“透花工”——即一块料可以做出正反两面不同图案的雕刻。
但是,这种过渡不是突变的,而是渐变的过程之中又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原始质朴的风格。如明代万历帝的定陵出土的玉器,就同时具备了精工与粗犷两种风格,而且精工的一面占了很大比例。
总之,这个时期的玉器虽然注重装饰性,但少了点刻意雕琢的痕迹,多了几分自然洒脱的原汁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