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七年到现在好多年?
有人调侃,“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但到了一定岁数的人都清楚,自民国三十七年到现在,四十岁的男人和女人都还不一定是“人”。
1947年,也就是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年初,“国共争斗”硝烟四起,国民政府在军事上节节败退。政府先是将首都从南京迁往洛阳,然后在公元1949年(也是民国三十八年),又进一步将首都从洛阳迁到了成都。而“中华民国”这个国家,也在1949年分崩离析,台湾在国民政府控制之下另立中央;北方地区则在共产党的控制之下,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但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他们的纪年依然是1912年以来的”中华民国“。而在西方,由于英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再承认台湾的“中华民国”,并且将断绝与台湾的各项关系。所以,从1950年开始,台湾的官方英文名由”Republic of China“(中华民国)改为”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中国台湾省)。
也就是说,从1950年开始,台湾和大陆的关系变成了: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而中国大陆否认台湾是一个省,仍然坚持承认台湾是个国家(即”中华民国“)。由于西方各国已经承认了这个事实,所以从1950年开始,国际上对蒋介石政权的定义也从”共和国“(Republic)改成了”省“(Province)。
但是,由于台湾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实施”去中国化“政策,改中国语文为”国语“。所以,现在的台湾人已经不记得他们国家的正式全称叫什么了。国民党的党史委员会出于宣传需要,在1994年把1947年中华民国首都洛阳迁往成都这件事情全部删改,以避免青年一代的台湾人知道”中华民国“曾经发生分裂而丢掉脸面。
总之,从1971年(民国五十年)开始,”中华民国“便以一个省的形式在国际上存在。这个省没有自己的联合国代表,没有自己的区域团,没有自己的卫星电视和广播。唯一有一点”国际性“的,就是联合国还留了个”中华民国驻联合国总会“的名义给国民党。这样,台湾人总算是可以在法律上维护”中华民国“这个国家的体面。但即便是有这个名义,台湾驻联合国总人员的言辞行动都必须严格服从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指导。
以上便是自1950年以来,中国台湾地区在国际社会的所谓”身份认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观点看,台湾人至今仍然继续持有1949年之前的”中华民国“护照;只是由于美国等国的介入,台湾人在国际上的活动权力被限制了。
但即便被限制,台湾人仍不间断地在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护照上增加”在台湾继续使用“的字句。这些行动,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联合国组织的一致谴责,连美国也不能不表示反对。然而,台湾人仍乐此不疲。为了争取台湾,中共做出许多重要让步,例如,中共在1992年提出”台湾归属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并且于1993年4月再度表示,若在大陆登记成立的台湾公司,一律给予九年度百分之百的免税优惠。
然而,台湾的回报是1997年1月23日颁布了所谓”国旗法“。根据此法,任何侵害”中华民国“国旗的规定皆属违法。这项法令公开宣布台湾与祖国大陆分裂的事实;并再一次激怒了中国大陆方面。而”中华民国“国旗当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不同,因为”中华民国“的国旗上面仍然有”青天白日“标识。这是当年日本占据台湾时留下来的”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