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筹码钱是怎么用?
从形制上看,筹码钱与方孔圆钱没有多少差别,只是它的正、背面文字都是用平雕的方法刻在铁条的一端。所刻钱币的背面花纹,在一些出土的实物中,有穿上(背面纹饰在方穿以上部分、穿孔以下不留纹饰)、穿下或周郭等几种,其中以穿上为最多。筹码钱的面文,主要是小平钱和折十大钱两种,小平钱有“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咸丰重宝”、“咸丰元宝”及 “当制钱二十文”等;折十大钱则有“当制钱十文”、“当制钱五十文”、“当制钱一百文”、“当制钱二百文”、“当制钱三百文”、“当制钱六百文”、“当制钱八百文”、“当制钱一千文”、“当制钱一千通”等,总计有20余种。在各种面文之中,“当制钱一百 文”和“当制钱二十文”两种所见最多。从上面所举的种类来看,当制钱一百文和当制钱二十文都是咸丰年间的钱币,“咸丰通宝”的小平钱实际上也是当制钱一文,所以从币值而言,这三种“通宝”币都是等值的,只是根据不同的需要,分别铸造。而其他币值的“通宝”、“重宝”、“元宝”、“制钱”等等字样,则纯系因循旧制。在钱币上标明“当制钱××文”,在我国古代开始于宋元时期,并且主要是为了标明铜钱和铜铅合金钱之间的比值。如元代铜铅合金钱的面文有“中统元宝交钞”、“至元通宝”、“至正之宝”等,所“当制钱”从五文至百文不等。
乾隆时期,由于某些地区制钱短缺,为了应付钱荒,于是便开始了“当制钱一百文”的铸 行。首先铸行的地区是山西绛州,称为绛州“当制钱一百文”,因为是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制造的,所以当地都称之为“乾隆五十五宝”。当时铸造的材质有铅锡 、铁、木、纸等几种,后来又流行于陕西、河北等省,流通面虽不很广,时间却有二十多年,一直到嘉庆年间还是作为通宝钱使用。另外,这一时期在云南、四川、广东 等省部分地区为了补充制钱的不足,还使用过一些以本地物产为质料的代用钱,如用银、铜、铅、铁、木、纸、皮等制作的钱币,其面文分别注明为当制钱若干文,或当银若干数。虽然这些钱币在名称上、质料上都不尽统一,但它们的目的都是一样,即在于缓解钱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