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帖属于美术作品吗?
字体艺术是中国书法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书法作品的创作与流传,必须依赖字体艺术这一载体。所以字体艺术,历来与书法艺术一样受到人们充分的重视。那么,字体艺术是美术作品吗?
字体艺术不是美术作品。字体属于书法艺术范畴,是书法字体创作的结果。字体既是书法艺术的文化载体,又具有艺术性、技巧性和鲜明的个性,它反映了书法家的思想情绪和美学观点,体现了书家本身的个性特征和艺术风格,它是书法艺术个性张扬与审美享受的统一。字体作为一种符号体系,它既不像造型艺术,也不像诗歌和其他语言艺术,而是一个十分复杂,包含多方面的文化概念与审美特征。从字体的本质属性来看,字体是书写艺术的基本要素或基本手段,是体现书法艺术个性的基本工具或介质。从这个意义上讲,字体属于书法艺术的基本创作手法或创作语言,而不属于美术艺术的创作手法或创作语言。
从书法作品来看,字体艺术并不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而存在。字体作为一种工具或“技”而服务于书法这“道”。没有字体,也就没有书法作品,只有将字写好,书法才有真正展现自己风格的前提。从字体的起源和发展来看,虽然字体与美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字体的演变历史,实际上也是美术史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字体的演变与艺术性的变化有着紧密的联系。字体由结绳记事发展到现在,其符号性逐渐消失,技术性逐渐强化,工具性逐渐增强,艺术性逐渐淡化,实用性和技术性越来越重要,越来越成为记录与交流思想感情、知识和技术的视觉工具。在人类社会文明越来越发达,人类社会交际越来越繁复的情况下,字体技术性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字体的艺术性则越来越退居次要位置。字体技术性的强化,说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人类文明在逐步地进步。
从字体的创作过程来看,字体的构成离不开字体艺术家的情感。但是字体艺术家的情感的反映,并不是以抽象的艺术形象或意象的形象来作为表现手段,而是以具有明确文字意义的具体汉字形象,即字形来进行反映的,这也是字体区别于文学作品的鲜明特点。从字体创作的审美趣味来看,字体的技术性或艺术性虽然具有审美的特征,但其审美趣味主要体现于审美意识中的趣味性和创造审美形象的技术性。如文字的书法形式的多样化,文字排列形式的独特化,文字笔画与结构变化的巧妙化等都可以给人以审美感受,但决非是以艺术形象形态的审美特性来给予人审美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