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二等奖章有几种?
本文为大家介绍一下。
1,国民勋章
国民勋章是中华民国最高荣誉奖,1934年2月20日,国民政府设国民勋章,以酬功于国民者有功及贡献国民者。勋章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种,以银质为材质,饰以铜光,盾形,顶端设桂枝披戴者手套。国民勋章颁发典礼,举行政典礼于中央军校大礼堂前广场,举行征召壮行礼,由国民党中央委员,监察委员监誓,并颁授勋表及证书。
2,金质“飞鹰”
获得1936年柏林奥运会冠军的中国短跑运动员刘长春,由国民政府授予二等公民国籍勋饰“飞鹰”荣誉。此饰以纯金锤击,重20克,边饰钻石。此荣誉实颁于1936年8月1日,由南京维多尔府大礼堂授予。
3,三等甲种嘉禾勋章
附奖给三等嘉禾奖章证书
4,甲种嘉禾勋章
附奖给二等嘉禾奖章证书
5,二等嘉禾勋章
6,一等嘉禾勋章
7,甲种体育勋章
8,乙种体育勋章
9,三等体育勋章
以上各类勋章均分甲、乙、丙三级,原则上仅表彰国内运动界人士,仅有极少数给予海外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