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二十五是哪年?
1936年,也就是民国二十五年。(国民党定都南京) 其实说“民国”这个称谓只是我党自诩的,因为当时真正施行国民党的统治的地方只有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
抗日战争爆发前的中国领土实际上被分割成几个部分: 华北五省(冀鲁豫晋陕宁五省简称)为日本掌控; 东北三省为伪满政权所控制; 江浙沪为汪伪政府所管辖; 西北地区为马步芳、马鸿逵父子所掌控;
西南地区为国民党政府所治理——因此“民国”这一称法其实是指的这一年是国民党政权统治的民国年号,即指这一年的中国处于南京国民政府的统治下,而东北、华北等地区则不在其统辖之内。
另外,由于国民党一贯标榜自己代表“正统”,因此他们既不需要也不需要使用“共和国”的称号,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继承自辛亥革命的“延续”。
尽管1912年和1913年属于民国二年和三年,但是国民党从来都认为从1911年武昌起义开始才是他们的民国元年。
这一点与中共截然相反,中共一直以公元1949年10月1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起算点,并认为公元的1911年是旧中华民国元年。所以从1911年至1949年共计38年。 事实上,即使到了今天,我们研究中华民国史时依然要使用民国的纪年。
比如梁启超著《新民说》中就有“吾国民之思想,实在自清末已开一新时期矣……如谓此新时代始自甲午战败,彼则曰始戊戌政变;如谓此新时代始于武昌起义,彼则曰始于辛丑条约……”可见他采用民国纪年也是基于“民国肇造,凡我同胞,宜如何奋发志气,共图繁荣”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