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六年有几年了?

隗菡可隗菡可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民国三十六年”这个提法有问题,因为中华民国不是一个连续的政权,而是几个相互之间没有继承关系的政权的总称。 “中华民国”这个名字最早出自清末民初革命党人的文告和宣示,如《告全国人民书》(1907年5月由兴中会、华兴会联合发出)、《中国共和宣言》(1912年1月1日民国伊始由孙中山发表)等。这些文献中的“中华民国”只是属于未来期望,或者说是理想中的国家形态。 民国成立后,正式使用了“中华民国”的国号,但当时各个邦国并没有统一使用这个国号,而是各自为战。例如1914年在山东进行的第二次宋哲元北伐,就被称为“援闽军”,因为它的目标是中国东南的福建,而不是正在北方混战的直系和皖系。

直到1928年东北易帜之后,国民党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才把“中华民国”作为正式的国号。所以从1912年到1928年间,存在着许多个互相之间的边界并不明确的“中华民国”。它们的统治者自称拥有全中国的主权,但却从未真正统一过全国,而且彼此之间还多次开战。

这种政治局面一直延续到抗日战争期间日军占领华北及东北后,以国民政府名义任命各伪政权的领袖为“中华民国皇帝”并颁发玺印才算结束。 所以题主所说的“民国三十六年”如果指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那么它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指的是1937到1945年间,那就必须加一个前提条件,即指“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华民国”。但这个提法明显是不准确的,因为它忽视了这一时期存在着好几个互不统属的“中华民国”的事实。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