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香小珠有价值吗?
要区分一下“香”和“沉香”这两个概念 很多人都喜欢香料,但不一定知道“香”和“沉香”是两种不同的物品。在《中国药典》中,对“香”的定义是:含有香的品种较多,具有香味的物质称为香气成分(aromacomponent),约2000多种。可见,广义上的香包括了几乎所有具有香气属性的物质;而“沉香油”或“沉香”特指其中的5属84种树木的树脂或提取物。所以,严格来说,并不是所有的“香”都有药用价值。只有属于“沉香”这一级别的香才有药用价值。 而我们日常所熟知的很多芳香类物质都属于广义的“香”范围,例如,丁香、薰衣草、薄荷等,这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草本植物,确实具有观赏价值,但是它们都不是药材,也不能入药。
再一个,我们要清楚“价值”的概念很广泛,有使用价值、科研价值、历史价值等等。对于不同的东西,价值的定义也不一样。 就沉香而言,其经济价值主要体现为药用价值和香料价值两个方面。它的药用价值在于气味(香气成分)能够治疗疾病,所以我们说它具有药用价值。这种药用价值取决于香中的有效成分,即香气成分能针对性地作用于人体的某一部分,从而起到滋补养生作用。例如,沉香醇能抑制胃酸分泌过多,因此可以用来治疗胃气痛;β-檀香醇有镇静解痉的作用,可用于平喘止咳;柠檬醛、芳樟醇及其衍生物具有很强的杀菌消炎作用,对肺炎双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有抑制作用,可用来治疗呼吸道疾病等等。而香料价值则源于人类对香的审美需求和文化传统。 从考古发现的文物来看,在我国古代就有采集香料用于熏香、沐浴和食用等情况。先秦古籍《山海经·南山经》中有“有草焉,名曰薰草……佩之可以已疠[1]”的记载,说明我们的祖先早已认识到某些香料具有预防传染病的作用;战国《楚辞》里有“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的句子,表明当时已经有了把香草加工成香包佩戴的习惯;南北朝时《齐民要术》中记载的制作香料的方法有“浸油法”“熬膏法”“炒炭法”以及“合香法”等多种,说明我国劳动人民有着高超的香料提纯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