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画四格论出自何书?
“四格”之说,首见于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之《叙画》篇。书中谈到绘画的审美标准时,把“逸、神、妙、能”四个等级作为一个整体提出了。其中“逸”字是最高标准,“四艺略穷,而逸气不绝;五重尽备,而后奇表彰焉”(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论画六法》)。这四个等级是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序列,其中每提升一级,意味着在技法方面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在精神内涵上则进了一步升华。因此这个说法一直为后世所继承并影响至今。
至于这四格具体指的是什么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张彦远的说法如下—— 故“逸”之一字,前代无文。夫“逸”者,轶迈超出,不群不党、孤标独步、谓之“逸”。 “神”者,神采灵气,寓于笔墨之中。若“神”离形去,谓之“失”。 “妙”者,绝妙巧妙,须“心手相应”,自然精妙,若造化之力,阴阳变化,万物生成,无一非“妙”。 而“能”者,善于能也。虽善能而不失其“神”“妙”者,谓能极妙。 “逸”、“神”、“妙”、“能”既分,又相兼。如“能”兼二“逸”,“神”兼二“妙”,各相兼则各有偏殆,此不可齐其致故也。 这段话比较拗口,其实意思是说,“逸”是高于其他三项的最高标准,而其他三项则是达到“逸”这一标准的途径或者说是方法,即通过不断追求“神”“妙”“能”来达到“逸”的目的。所以,从张彦远的角度来看,这四者其实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