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之乡是指哪里?
“中国书法之乡”称号的获得,是有具体标准的 。根据《“中国书法之乡”牌匾授予标准》规定,申报地区(县)市)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书法历史积淀丰厚;二是当代书法艺术成就卓著;三是具有较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 “书法之乡”认定程序相当严谨。由省级文联推荐,经专家评议、公示,最后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定。每届评出十个“中国书法之乡”。对“中国书法之乡”的建设寄予厚望。希望各地以荣获殊荣为契机,更加重视和加强对书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夯实基层文化基础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目前的中国书坛,人才辈出,名家荟萃。在这个大背景下,中国书协把“中国书法之乡”评审工作推向了全国,力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个地区的书法水平,引导当地书法艺术的正确发展。
2014年6月3日,中国书协在甘肃兰州市召开“中国书法之乡(城区)”工作会议,正式对外公布首批5个“中国书法之乡”名单: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山东省滕州市、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
附一:“中国书法之乡”授予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专业文学艺术机构。于一九八一年四月正式成立,是由全国的书法家及书画评论、书画教育、书画编辑出版工作者组成的群众性团体,是中国文艺界最具影响力的学术团体之一。
附二:“中国书法之乡”参评流程
(一)推荐 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产生,地方书法家协会会员中的中书协会员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且须有两名中书协常务理事联名推荐。
(二)审核 由秘书处审核申报材料,提交主席团审议。
(三)确定入选名单 由秘书记录主席团审议通过结果。
(四)公示 将入选名单公布于中国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两个月。
(五)颁发证书 经过公示后,没有收到举报或反应问题的,最终确定为“中国书法之乡”并给予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