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时宋代的钱币可以用吗?
清代的货币政策在沿袭明代“宝钞为主币,铜钱银两为辅币” 的复合货币制度,同时在清初受战争破坏,社会经济遭受严重损失,清政府为鼓励生产,刺激市场交易活跃,对货币铸造采取放任自流的管理方式。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清仿明制,亦设宝钞,铸制布、铜钱和银币,仍以银钱为主货币使用,但清初承明末之风, 按规定铸值1文的制钱,而其实际重量仅相当于明朝嘉靖时1.4钱或万历时1.2钱,结果通货膨胀迅速。后来,为了遏制通货膨胀,清政府遂逐步限制铸钱,至乾隆四年(1739)年停止铸钱。顺治元年还颁布了新币制,规定以银为主币,制钱为辅币,并把1000文制钱折合1两白银。为了推动银币的流通,政府还下令民间交易白银在10两以下的可以全用制钱交易。到乾隆年间,货币制度又有所调整。清政府逐步意识到铸币在市场交易中的重要性,恢复铸钱,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抑制通货膨胀,使币制渐趋稳定。乾隆六十年(1795)清政府铸币制度基本完善,进入清钱币发展繁盛时期。
清代的法定货币是银、钱并用,而清代早期,由于货币制度不完善,导致市场交易中使用的宋钱、元钱、明朝钱及清代钱掺杂流通,尤其以宋钱为主,有“无宋不成市”之称,由此可见宋钱清代的流通之盛。在清初,由于清朝政府的宝钱铸造的数量远远不够社会市场的流通所需量,为了保证社会交易的正常、健康发展,清政府允许元、明旧钱及宋代铜钱在市场上使用,因此,在清代早期市场上使用的铜钱主要有宋代铜钱、明代铜钱、元代铜钱和清代铜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