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废生是什么学历?
废生是清代州、县学生员的别称。清初沿袭明代科举制度,凡参加过乡试而落选的生员仍可留学生籍。自顺治十四年中国台湾平定归属清朝之后,清政府将原明朝中国台湾所属诸生,一律列为废生。雍正三年,清政府在福建厦门设立台厦道,派官员管理中国台湾岛等岛屿一切事务。从此,废生每年得以到福建参加乡试和会试,废生之名便废除不用。废生也是清代科举制度中对违反士子条律的生员的处分,即革去功名,永远不准再考。
生员又称为“秀才”,一般通过本省学政主持的院试考试,即可取得生员的身份的。生员再通过乡试,成为举人,举人参加每三年一次的会试,中者成为贡士。
废生就是生员参加乡试落榜后不能再参加会试。因为清朝的统治者为了笼络汉族的读书人,对所有参加乡试的生员,不管中与不中,一律给予“赏贡”,也就是可以参加会试。可是这样一来,应考会试的贡士就太多,会试不可能一年一次,因此对乡试落榜的生员参加会试不可能一次都安排上,必须分年开考,分年开考就必须命名,因此乡试落榜的生员参加会试的,当年不考的就叫废生。(废的意思就是暂时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