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什么时候传入中国?
明代中期,缅甸的乌尤河一带发现翡翠矿床,人们开始将玉料运输到中国进行加工,由于翡翠是作为玉材被引入中国的,所以它仍被归属到玉石家族,在玉石家族的体系中仍然称为“翡翠”或“翡翠”,而当时人们对翡翠的定义与现今有很大差别,明朝时期人们对翡翠的定义只包含硬玉(即翡翠)一属,而不含软玉等其他玉石品种,因此当人们听到有人把这种玉称之为“翠玉”时就会感觉十分奇怪了。 《西阳杂俎》中记载道,当时人们认为云南腾冲所产的绿砂仁即为翡翠,并认为它是砂中之精,具有神奇功效,这或许就是最早的有关翡翠的记载;明嘉靖年间,刘侗、于奕正合撰的《帝京景物略》中有对翡翠进行详细描述的一段文字,其大致意思为,翡翠是一种产于缅甸的石头,呈青白色,有黑斑纹,经切割磨琢后成半透明状,可制作成各种首饰,但书中还称翡翠为翠玉。由此可见此时的人们已经把翡翠和翠玉当成两个概念相同的词语来使用了。
清代初期,因朝廷禁止民间制造玉材以充实国库,造成市场上出现大量优质玉材短缺现象,于是清政府不得不重新启用缅甸所产翡翠作为宫廷御用品的材料,从此翡翠在皇家贵族之间流行开来,乾隆时期的翡翠艺术品已较多见。到了乾隆末年,社会动荡不安,百姓民不聊生,为了谋求财富不惜铤而走险,走私犯罪活动日益增多,翡翠贸易也日渐兴盛起来,大批翡翠原料进入中原地区,并在当地形成了庞大的翡翠市场,一些中小商人也纷纷投入其中,赚取丰厚的利润,同时民间也开始出现不少专门从事翡翠加工的行业。至此,翡翠已从王室贵族的专用之物变为大众所能享有的一种高档玉器材料。 在清代,关于翡翠的记载屡见不鲜,如蒋骥著《山斋集叙》曰:"缅蜡缅甸所出美石也……色极鲜翠",又如徐松著《清嘉录·二月·戴柳花》载:“人家妇女插以翡翠、绒缕及绢纸卷作条子者,谓之柳娘花嫂儿”等。通过这些资料我们可以知道,此时的翡翠已经较为普遍地被人们所认识和使用。
据现有史料可知,早在16世纪后期,中国已经能生产出与缅甸所产翡翠相媲美的硬玉,而且数量非常可观,那么为什么中国人还要进口产自遥远的缅甸的翡翠呢?原来在当时的贸易制度下,外国商品在中国销售时要按货价30%的比例缴纳关税,而国内生产的货物出口则要免收一切赋税,这样在成本上中国产品就比国外产品高出了许多,这使得中国产品的竞争力大大减弱,最终使得国人宁愿购买价格高昂的外国宝石也不愿使用物美价廉的中国玉材,这无疑给处于困难境地中的中国玉雕行业雪上加霜。直到清朝晚期,这种状况才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