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卅十年是哪一年?
1941年,公历纪年法与农历纪年法的年份划分完全一致,故这一年农历庚辰年在国历中称为“一九四一年”。 公元纪年时,世纪和年代不再变化(例如第二十一世纪的第一年和第二十二世纪的第一年都被称为“2010年”);当使用公历年份的同时,世纪与年代不变更。然而,这种换算在年份前后相差一个或多个整百年时变得复杂起来——需要加入闰年来考虑。
如果只要求不考虑世纪末的年份(即要求“正儿八经”的年份,不考虑“差一丁点儿”的年份)的话,只需要将公历中的年份减去1900即可得到,例如“1975年”减去1900等于85。但这样得到的年代数值只是近似值,会有大约五天的误差,遇到闰年才更加麻烦。另一种方法是计算该年距1900年的年数再加上1,例如1963年到1900年有六十三年,加上1就是1964年。这种计算方法得出的是精确的公历日期,但需要记住的是,按照中国的传统纪年法,1964年仍然属于1963年,而不是1964年。 为了进一步简化,我们可以取中间值,即认为每年的公历日期属于该年的前一半时间,而将下半年度的公历日期“折算”到新的一周里(下周一为“1月1日”,以此类推)。这样处理之后,无论是否出现闰年,问题都变得简单了——每年的第一周日期都是固定的,只有下半年根据闰年是加一天还是减一天。
当然,这种方法只是一个近似,遇到闰年多一周的日子还是要回到“正儿八经”的方法来计算。 不过,从1900年开始算起,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这期间没有发生世纪之交的情况,所以可以一直采用上述的“近似计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