砗磲化石收藏价值吗?
1、首先,关于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一点常识——任何化石都不是“古董”或“文物”;
2、其次,所谓“价值”二字,其实是个很广义的概念,从物质上来说,可以指有形财产(房屋等)或是无形财产(版权、品牌等);
3、所以,把问题简化一下,“砗磲化石有没有价值”也就是在问——“天然形成的砗磲贝壳能不能作为有形的财产来交易?”——答主认为不能。 理由如下:
a) 因为贝壳本身是生物体生存时的附产品,就像动物的毛发和指甲一样,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且不可控因素很多,如气候环境、海洋沉积等;同样因为生命体的个体差异性,即便在同一海域同一时间生成的贝壳,其形态也不会是完全相同的; b) 人类接触砗磲的历史由来已久,早在宋元时期我国沿海居民就有人采集海产供玩赏,《本草纲目》中也有记载;近代更成为流行于东南亚及日本常见的装饰品;无论从历史上还是现实情况来看,“砗磲”的称谓都只可能指代一种海洋生物,它的身体的一部分,即所谓的“壳”。而化石却可能是多种古生物的遗体经地质作用形成。 “物以稀为贵”,在这里是不适用的。
贝壳经化石形成后,虽然拥有了一定的“耐久性”,但这并不能改变它原始的性质,即它仍然是海洋生物的“一部分”,而不是完整的“尸体”;而且根据现有科技,还不能完全模拟出地质过程,因此也不能绝对排除人工改造的成分。故此,从严格意义上说,“砗磲化石”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古董”。 但是,如果要从收藏角度考虑的话,上述理由并不足以充分驳回“砗磲化石有价值”这一主张。所以我只能说:从理论上来说,砗磲化石不具备作为古董的价值。 但人们确实会收集它们并且愿意出价购买,这是因为:
c) 除了作为装饰品以外,一些砗磲化石还能用来研究历史、地理以及海洋生物学等方面的研究。对于这些人来说,这些“没有价值”的化石实际上已经变成了有用的材料,他们付钱的原因是为了获得这些材料的使用权。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没有价值”的砗磲化石确实带来了经济上的收益。
我的结论是: 在理论层面上,砗磲化石不具有作为古董的价值;但在实际生活当中,有些砗磲化石被作为古董来买卖,这种交易也的确带来了经济效益,因而受到了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