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联合是什么面值的人民币?
1950年,为了统一货币,新中国成立了国家财政部,当时就计划发行新的人民币,取代旧的人民币(当年纸币的版别之多堪称史上之最)。但是出于政治考量,考虑到了国民党当时仍在台湾地区顽固抵抗,所以人民币的发行就采用了“边发行、边回收”的策略。随着国民党的崩溃和金圆券的贬值,人民币开始大量发行;到1952年底,全国一共发行了面额为38种、62个版别的纸币,合计372亿张。但与此同时,这些纸币被大量印制出来之后,却并未投入市场流通,而是被锁在了财政部的库房中。
直到1955年,我国才决定开始使用这大批印制好的钞票,并选择了云南作为试点省份。但由于当时的邮政系统仍然沿用着旧中国遗留的“邮汇制度”——也就是汇款要寄送邮局,再由邮局工作人员把现金交给收款人——这种制度带来了严重的漏洞,使得一些商家和企业纷纷要求兑换外汇以购得所需物资,进而将这批钞票通过外贸部门流至海外。 面对这种情况,中央迅速做出了反应,于是在1956年发行了由郭沫若书写的新式样人民币。同时,为了减少不法商人的投机行为,国家规定:自1956年4月6日起,所有外国人和华侨直接或者间接购买中国人民银行的现钞必须缴纳5%的买方税和10%的卖方税。
然而,虽然这两批钞票的印刷数量及版式均相同,但前一批钞票由于发行的年代较早,并且没有经过税务手续,所以仍按旧币计算;而后一套则是“合法”发行的人民币,应按规定交纳印花税。人们称前者为“黑市价”,后者为“合法价”。在“合法价”尚未普遍发行之时,“黑市价”依然居高不下——比如1956年在云南试行的第一批新币,其市场价格竟然高达兑换1.8-2.8美元兑换1元(相当于现在的113~172元),而到了1957年才逐步回落到1比5美元的水平。可以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利用税收手段调节金融行情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