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什么子冬?
“书法家”是个行业称谓,相当于“演员”“歌手”“拳王”之类的。 跟这些行业的职业称谓一样,“书法家”也不是什么子冬或什么子春的专属。任何人只要写得一笔好字,就可以称之为“书法家”。比如我的本名吴伟平(也是我身份证上的名字)就是一位书法家——请允许我用“一位”,而不是“一位著名书法家”;因为“著名书法家”这称呼显然是我的自我标榜…… 不过我从来没这么自称过,也没必要这么自称。就像没人夸我唱得一手好歌、演得一个形象似的。除非你真有这个实力,不然就纯属吹牛逼了。
但“书法家”这个词没那么严格,一些写字不错的人也经常自称“书法家”——当然,这种自称没什么毛病。我也常常自诩为“书法家”,只是在别人夸我笔好的时候说我真是一个“书法家”而已啦! 请记住:当你不知道一个称呼该如何定义的时候,最保险的做法就是用普遍认同的通俗说法来定义它。而不用那些文绉绉的、专门用于学术探讨的规范说法。 因为人们日常交流用词是非常随意的。你说你是学者,别人问学啥,你说研究《红与黑》,那你是哪个学校的教授啊?你说你诗人,别人问你写的诗在哪里能买到,或者发网上让别人欣赏一下呗?你一个作家,说自己写了本书叫《飘》,那你是巴蜀那个出版社的嘛? 如果实在要区分,可以这样:把“书法家”定义为“擅长书法写作的人”,并把“书法写作”定义为“使用汉字书写创作,满足视觉审美和实用功能双重标准的作品”。那么,所有从事这一职业的人都可以被称为“书法家”了。 但这么定义也没什么卵用,因为一没明确概念的范围大小,二没说明是专指当代还是古今都有的书法家……所以啊,这个所谓的定义就跟没说一样。还不如直接说“任何人写得一笔好字都称得上‘书法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