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是书法家吗?
个人认为,书法界有四大笑料。一是“字如其人”论,二是“笔法”论(具体可参见田英章的种种怪诞言论),三是“丑书”论,四是“以碑学楷”论。 以上各种,都荒谬绝伦。但最荒谬的是“以碑学楷”论。
什么是以碑学楷呢?简单地说就是拿碑帖里的字来写楷书。比如你写了“永”这个字,觉得结构不够好,那好,你到《始平公造像记》里找“永”字,抄过来,这样你的“永”字就好看了!有些人在写楷书的时候,真的就是这么干的——找一个字跟自己的“字”差不多,描摹过来,这就是他的“创作”了。这种以碑学楷的方法写出来的东西怎么可能是书法呢?顶多算抄写。
然而很多人就是这么写的,而且还自以为方法很好,经常举出一种新字体让书法爱好者学习:“你看,我这写‘永’字,是不是跟你写的‘永’字差不多?我也是楷书喔!”——简直是对书法的侮辱。
当然,有人说了,我们学习的楷书是要临摹,不是照搬。这话对,但也仅仅对于“法”的意义而言是对的。因为我们必须从模仿开始,但是最后我们要超越这些所谓的“法”。如果最终我们没有超越这些“法”,那我们的楷书就永远停留在“模仿”的阶段,那这个“法”就是桎梏,是僵化的。
可是,超越法,不代表就不要法。我们强调“法”的重要性,是因为“法”是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任何所谓创新都是空谈。
综上,拿碑帖里的字写楷书,这根本不是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