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统治中国么样?
民国的法统来源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部约法是孙中山制定的,他制定这部约法的目的是为了争取民权,为此在约法中规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的成文宪法,赋予公民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当然,这个约法也有局限性,毕竟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掌握着政权,他们不可能完全放弃既得利益给广大劳动人民以真正说话的权利)。
1928年国民政府又进行了“训政”,所谓训政就是国民党一党专政,但是承认了共产党和其他政治团体的存在,并且给了这些团体一定的政治权利。(这也是中共能得以生存并逐渐强大起来的一大原因之一,虽然中共一直反对这种一党专政的做法)
到了30年代,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已经不能满足日益高涨的抗日救亡运动的需要,于是国民党被迫开始了一系列民主化的举措,比如召开国民党二中全会,允许民主党派的存在和发展,颁布《抗战建国纲领》等等。尽管这些民主举措存在着很大的妥协性和不彻底性,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中国近代历史上有名的“民主化浪潮”。
总之,从辛亥革命到解放战争,中国的民主主义思潮不断高涨,这为中国后来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