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翡翠销售犯法吗?
从古代一直到民国初年,中国都是世界上最大的玉石原料产地和首饰工艺品生产国之一。中国古代使用的玉石主要是软玉,也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和田玉。然而到了近代,中国玉石行业却逐渐没落下来。 这是因为近代以来,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都逐渐由中原地区向西北东南转移,新疆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之地,在汉唐时期就十分繁华,然而近代的新疆却十分落后。
随着近代工业的兴起,许多资源都开始实现工业化开采,比如煤矿、铁矿等等。然而玉矿不同,至今没有形成现代化的采矿方式。再加上新疆远离中原和江南地区的消费城市,运输成本太高,所以新疆的玉石材料一直很难卖出去。这就直接导致了市面上新出的玉器越来越少。
而另一方面,虽然古代软玉的主要产地之一新疆已经无法得到优质的玉料了,但世界上除了软玉之外还有一种重要的玉石品种,那就是硬玉——也就是现在的翡翠。 云南腾冲和缅甸密支那一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翡翠原产地。
上世纪50年代之前,由于交通不便,北方人很少知道翡翠这一种玉石,因此北京故宫中许多玉器都用的是新疆籽料或者青海料制作。不过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进步,尤其是高速公路和铁路的建设,南方的翡翠原材料开始涌入北方的市场。
如今你去北京、天津等城市,你会在商场看到不少卖翡翠的专柜。而在西安等西北地区的一些大城市也会有这样的店铺。 不过目前市面上的翡翠大多都经过染色处理,这种染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其透明度,让翡翠看起来更漂亮。不过这种染色剂会破坏翡翠表面的分子结构,一定程度上影响翡翠的品质。
明清翡翠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其本质是人治社会和封建专制的社会体制。中国封建社会漫长的两千多年历史中,封建统治者都信奉和遵循儒家学说,封建法律也受儒家传统思想影响极深。“明德慎刑”、“德主刑辅”是封建法律的指导思想。因此,中国古代的法律又被称为“中华法系”。
古代法律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法律具有很大的伸缩性、随意性和道德色彩,法律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维护政权和专制主义的工具,而不是保障人权和维护自由的武器。封建社会人治色彩浓重,因此皇帝的意志和各级官僚的意志成为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和量刑轻重的主要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人几千年来几乎一直生活在一种无法律状态,法律并没有融入人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体系,人们对法律也没有太多的敬畏心理。因此,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沈家本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中国历代之刑法……其立法之本意,则专为施暴于民者,而非保民也。”
中国古代法律以刑法为主,其中又以惩治叛乱、谋反为最重。在《大清律》中,谋反和谋叛罪、谋大逆罪、大不敬罪、不道罪、不睦罪等罪的量刑非常之重,最高可处以凌迟处死、族诛和枭首示众等极为残酷的刑法。而对于财产或经济犯罪量刑则相对很轻。例如《大清律例·户律》载:应议叙补用知县孙玉庭、监生范朝宗在四川合州谋换土地,被同州生员告发,经四川提法使司审理后判刑,结果是“将孙玉庭、范朝宗各褫顶戴”,意思就是将他们的顶戴、补用的官职和功名开除罢职。从这条《大清律例》可见,清代对经济犯罪判刑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