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集是艺术衍生品吗?
作品集与衍生品不同。作品的衍生品一定是基于原作品产生的,是对原作品的再利用、再开发,一般应与原作属于相同或近似领域。而作品集是一种汇编作品,是对若干已有作品的选择、编排产生的新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其独创性体现在作品的汇编上。
如果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擅自汇编成集,无论是否支付报酬,只要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许可的条件,就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特别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复制、发行行为,不仅违背了著作权法鼓励创新的宗旨,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书"要求,属于违法或者违约的汇编,应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