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九年是多少年?
中华民国成立之后的第二年,即1912年,农历壬子年,这一年是当时历史上中国最年轻的省份海南省建立的第二年。
次年,1913年,因为封建帝制的消灭和中华民国的建立,22位日本人前往上海发起成立了叫做“爱平会”的组织。爱平会是日语里第二个发音与“和平”同音的组织,所以它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的第二年,亦即1913年3月30日在上海由日本人桥冈四郎等22人发起成立。
同时,1913年4月6日,也即在爱平会成立五天后,其另一性质相同的组织——“同朋会”亦在上海由日本实业家大仓喜八郎等43人建立。
这两个组织虽然成立的目的和针对的问题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有“防止中日两国间发生战争,使两国的士兵和民众不和”的共同目的。事实上,它们都是日本军部在推行对华“和平”政策以麻痹中国民众的同时,以秘密手段培植的侵华工具。
然而,就在这两个与日方有联系的组织成立后不多时日,日方的间谍行为就被中国民众识破。
1913年5月2日,在上海日租界内,南京路近浙江路口,刚刚成立的“爱平会”总部所在地,出现了一封密约会员的举报书。
该举报书上写道:“窃查贵会名义,牵丝攀藤,俱涉暧昧之语;会章内容,诘曲形殊,竟同隐语之谈。其目的欲造成少数人之权势,而不顾国家之间际。”该举报书认为,爱平会的真实目的,是“欲造成少数人之权势,而不顾国家之间际”。
同时,日人也并未就此收敛,1915年5月“二十一条”强行要求签订前的8天,“同朋会”理事长大仓喜八郎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日本人相川五郎勒死。事发几天前的5月2日,中华国民协社也遭到日本私匿的爆炸袭击。中日和约的签订已成定局,日本为掩盖侵略真相,制造了这些血腥的丑闻。
而实际上“二十一条”中的有关内容和条款,虽然对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但是由于日本当时对中国实行经济绝对垄断,所以连签署这样的不平等条约,政府都找不到任何可以抗议和拒签的理由。这种屈辱的和平背后,便是日本所实行的“以华制华”、“分而治之”的对华策略。
事实上,从民初到文革前的近代中国史便是这样一部“以夷制夷”、“以华制华”、“分而治之”的历史。
从民初到“文革”前的中国近代史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阶段是1912至1926年的民国初期。这一时期中外矛盾与阶级矛盾呈现并重的态势。主要表现为列强在华争夺势力范围的斗争、殖民地化及其引发的民族工业生颓败;中国各阶级、阶层在民族危亡的关头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捍卫民族主权的斗争。
第二阶段是1926至1949年的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社会的突出问题是内忧外患,国内农民失业,工人运动受到打压,国共发生冲突。外部列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日本不断挑起争端。这一时期中外关系是冲突不断升级、不断谈判协商调处的矛盾聚焦期。
第三阶段是1949至197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在中国面临内外交困、经济困难和严峻挑战的国际形势下,中国选择以“穷对穷”、“贫对付贫”、“弱对弱”和“以阶级斗阶级”的“一条鱼”、“一张网”的对策,实行“边倒”以抓住难得的国际机会,实现“翻身”;在境内“一面倒”以避难以实现工业化的目标。
在这三个时期中,虽然各中期阶段的前后走势,矛盾的焦点不同,各自都带有自身独特的社会经济发展特点。但从总体形势和主要矛盾来看,则都是出于不同形式的外国列强主导或影响的国际环境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