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原是书法家吗?
不是。 首先明确一点,“书法”是一种艺术形式,有其特定的表现形式;同时,任何艺术形式都离不开基础,字写得好看的人很多,但未必就能写好“书法”。 这里给题主和感兴趣的朋友简单科普一下何谓“书法”: 中国自东汉时期开始就有“书法”这个概念了(《汉书·艺文志》里有载),但是当时的“书法”指的是书写的方法,和现在意义里的“书法”还是有区别的。一直到晋代王羲之等人在论述书法时使用的语言里才开始出现我们现在对“书法”的认知——也就是说,从魏晋开始人们才逐步建立了我们今天认知意义上的“书法”的概念。因此若论真正意义上的“书法”的历史那也只有一千多年而已。 当然,要说出“书法”的基本的元素是什么还是很容易的,无论是书家自己还是学术界都会同意这样的说法:文字、纸张、墨迹、毛笔为“书法”的基本元素。但仅仅这样说是没有意义的,最关键的是这些基本元素要怎么运用才能构成“书法”,这才是最重要的。
以汉字为例,汉字是表意文字,笔画较多且字形结构本身具有多对称性,因此书写的字形会比较美观并且能给人美感体验;以墨迹来看,中国的笔墨讲究“笔法”,即如何运笔,这直接影响了字的形态;再以纸张而论,古代纸的材质较为脆弱,因此不能像当今这样可以任意使用橡皮擦等工具,这也无形中增加了创作难度和提高价值……总之,除了工具之外,上述因素都是无法复制或者难以替代的,这也是判定“书法”的重要标准。 一方面,只有掌握了以上的元素并在实践中能够熟练运用的书写者我们才能称之为“书法家”;另一方面,只有具备以上元素并能够展现出美的享受的作品我们才可以称之为“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