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中国农民有多少?
民报编印的《各省田赋统计表》显示,1927 年全国共有耕地 645307824 亩,到1935年,共减少108401920亩(注:这里应该减去抗战时期日军占领区和国军收复区的土地)。
而当时全国人口1929年是5.43亿,1935年是5.95亿;全国国民总收入1929年是1237亿元,1935年是1594亿元。 据此计算,人均占有耕地从1927年的11.5亩下降到1935年的10.4亩。考虑到近代中国连年战乱,饥荒严重,大量农民逃亡、失地,这个数据应该是偏低的。
如果考虑抗战前各沦陷区被日本掠夺的耕地不计(这些耕地大多被日伪以极低的价值“买”去),那么1935年全国每人平均拥有的耕地应该是10.7亩甚至更多。因此说民国时“绝大多数老百姓根本没有土地”是不正确的。但说“土地极度集中”,却是事实——到1935年全国一半以上的耕地已被20%的地主拥有,其中一些大地主一户就占有全国耕地1/10以上。
由于耕地的大量流失,农村破产,农民流离失所,成为无业游民,纷纷涌进城市找活路。于是又出现了“城里密密麻麻的都是人”的盛况。 ——以上资料详见李剑农等著:《中华民国经济史》,第188—1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