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公债还是国债?
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债券(国债),只有地方政府债和企业债。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概念——“市场中介”。在西方国家的财政体系中,通常是由“市场中介”承担发行政府债券的职能;而在我国,这个职能由人民银行代替了,也就是我国的央行是政府债券的发行者。所以很多人不了解,一看到“央妈发债”就觉得特别奇怪……这其实是一种特例。为什么我国要由央行来发行政府债券呢?原因比较复杂,涉及利率市场化等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总之,在我国目前的财政金融体制下,只有企业(上市公司)才能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融资,而各级地方政府不能直接公开发行债务融资。
那怎么办呢?地方建设需要钱,又不能像企业那样发行债券,于是就有了城投公司。城投公司一般属于地方政府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的地方政府融资功能,被市场广泛称为“准官方机构”。 为了规范地方政府行为、限制地方政府的借款权限,2015年《预算法》作出重要修改,明确规定: “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企业和项目融资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提供抵押或者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