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何绍基书法家?
清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二十一岁中举人;次年又中了进士,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一职。在政治上,他反对清朝的封建专制和贪污腐败,主张改革政治制度,提倡学习西方的科学文化知识;在经济上,他反对闭关锁国,主张发展海外贸易;在社会生活上,他主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进步思想。 但他一生仕途坎坷,两次出任广东学政时,他支持嘉应中学、广雅书局等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并亲自为书题词,以宣传维新变法的思想。
1870年到山东任监御史,后转按察使等职,期间他惩治贪官污吏、打击豪强,兴修水利,治理黄河水患有功。他一生为官清廉,体恤百姓疾苦,深得民心。后来由于受戊戌变法的影响而遭弹劾罢官回乡。辛亥革命后曾一度被任为国立南京师范大学校长。晚年生活清贫,致力于书法研究,被誉为“晚清书坛第一把交椅”。他的书法宗二王,兼习晋唐诸家,博采众长而又自成一家。在湖南、四川等地留有大量的碑刻。其代表作为《杜甫碑》、《衡南草堂诗碑》及《东洲小草》等。
1904年1月12日病逝于长沙。著有《惜墨庵诗集》、《惜墨庵碑帖集》。 评价 近代以来中国许多有识之士如康有为、梁启超等都给予了他高度评价。曾任中华民国代总统的李宗仁先生也盛赞他为“清代书法第一人”。现当代著名学者、诗人郭沫若先生则称他是:“雄奇卓绝的一代艺术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