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年还发行有银元吗?
问题:民国三十年还发行有银元吗?
回答:没有。。 1931年 中华民国公布发行银行券后,银本位制度即告崩溃,其后建立的法币制度以纸币为主,辅之以一定比例的硬币。故自1931年至1948年银元未再正式流通。
补充:1914年7月(民国三年),中华民国政府公布《国币条例》,规定以银元(即币制改革之前的铸银元)为一国本位货币。
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年)
1914年,颁布《国币条例》,规定以银为本位币,定名“银元”,面额有壹圆、中圆、贰角、壹角四种;1927年,停止币值银圆流通;1915年-1935年,1915年政府将北洋银元局收归国有,改称“河北省造币厂”,停铸银圆。1926年天津造币厂更名为方裕和造币厂,同年5月开铸银圆。同年8月,为了填补市场空缺,天津银号任瑞周向天津造币厂定铸“中国钱币”银圆,方裕和造币厂开铸“中华民国二十三年”方形孙中山像银卢比,1927年4月开铸“新纪念币”。
大革命时期(1927-1937年)
1927年7月,国民政府在汉口设立中央财政委员会,1928年3月改组为国民政府财政部,始行统一国家财政。同时,开始试制国币,准备实行银本位制。在全国实行银行代议本位制,以美元为国币,银本位制遂废。
国民政府铸造的孙像壹圆银币,作为流通的本位币。1932年3月1日国民政府颁布《银本位银元条例》,自1933年3月开始以银元为本位币,以银元为本位币,发钞收兑原有银锭、银元。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将法币收归中央,改施行流通整顿纲领,一切银行均停营业,按省分配发行新钞票。银元实行有限度流通。
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
1937年抗战开始,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并实行“财政紧缩”政策,取消一切补助奖励,停止发行法币,拒绝收缴伪币,严禁通货漫溢,停止纸币发行,以收稳定币值之目的。
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财政部于1946年5月再行颁布《奖励金业暂行办法》,提倡黄金、白银事业,以复兴经济。
1947年行政院还公布《金银回收准则》,规定民间金银持有之管制政策;7月制定《金银管制条例》,12月18日又公布《金银谷证管理办法》第12条明定“以金银元票代替实物金银流通者,视为违法”,对金银流通范围予以限制。同时,陆续发行金圆券取代法币;1948年1月发行长城银行券取代金圆券;1949年6月发行人民纸币及解放区劳动票。自此以后,金银与人民币互为封闭,不能自由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