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铜钱价值多少?
唐朝的货币制度一直延续着“以货易税”的原则,也就是拿东西换钱,你没钱我拿钱,你没什么东西可拿就拿你的劳动来换我的钱。在这种制度下,百姓对钱的概念很弱,他们不认为钱是什么有价值的物品(有价证券在这个时代还不存在),而是认为钱就是政府发给我们用于购买物品的票据,只要官府认可这种票据,我们就认为它有价值,并且用它去兑换我们需要的物资。
唐初实行三钱(通宝、开元、乾元)并用的制度,但是民间还是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为主,官方也承认这种交易方式的合法性。到唐中后期,因为财政收入减少和军事开支增大,朝廷无力再像以前那样用真金白银补贴边疆和中亚,所以就实行了“节度使制”,把原来设在长安的户部迁到了洛阳,同时为了便于管理和计算就规定每十文铜钱折银一钱(实际上是很粗糙的算法)。
这样一来民间的交易也被动了,必须用铜钱换成银两然后再换成西域的丝绸和香料等,由于丝绸之路被截断了,这条贸易通道上的商品价格就会越来越高,而中原地区的铸币厂为了迎合需求又会加大铜的冶炼数量,这样导致货币供给增加,物价水平就会下降。
不过唐后期藩镇割据战祸不断,这一稳定的价格机制被破坏了,加上黄巢起义军攻陷洛阳,抢掠大量银铜矿,乱刀砍断银棒,使原本就缺乏统一管理的各地铸币质量更加参差不齐,使得物价飞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