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银行有吗?
当然有,而且就设在我家隔壁。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简称“农信社”、“农合行”或“农商行”。属于银行类金融机构,其传统业务主要是提供金融服务,直接融资功能较弱。2011年7月,中国银监会公布《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框架》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框架》两个重要文件,首次以规章的形式明确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要求。
2014年5月起实行新的存款保险制度并设置合理的存款保险费率水平,这有利于构建市场化的金融监管框架,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农商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本充足;
(二)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
(三)有必要的机构设施和从业人员;
(四)有能够适应业务需求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同时,设立村镇银行还应当满足其他条件:
一是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章程;
二是注册资本来源合法,且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三是发起人(大股东)信誉良好,实力较强,具有一定规模的贷款投资能力;
四是具备必要的机构设施和专业人员;
五是具备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 对于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申请人,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设立条件的,不予批准设立。